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哲 联系电话:021-3896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益飞 联系电话:021-3896651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时创能源”“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对时创能源
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5 年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或“本期”)持续
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二、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营业利润-40,638.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7.73%;利润总额-40,596.66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亏47.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114.57万元,较上年同期
减亏48.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75.07万元,
较上年同期减亏43.40%;基本每股收益-0.8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08%;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21.64%,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个百分点。2025年末,公司总资
产466,925.21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5.28%。
深度调整的周期中,公司始终坚持跨学科一体化研发,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报告
期内,光伏电池和设备销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另外,去年同期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2GWPERC硅片与电池相关的设备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对去年同期净利
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科技创新不断获
得业务突破,对产品持续迭代更新,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若后期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市场恶性竞争加剧、公司客
户拓展情况不及预期等情形,公司业绩可能存在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光伏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迭代迅速、工艺进步较快等特点。
自成立以来,公司注重自主研发创新,陆续推出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光伏设备及
光伏电池产品,并针对下一代电池技术研发并储备了辅助品、掩膜材料和生产设
备等产品。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或未来光伏电池技术路线出
现重大变革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研究方向、迅速掌握新技术,则可能导致公司无
法实现技术升级或原有产品的更新换代,进而无法保持目前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
有率,对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公司以专利保护为核心,通过内部技术保
密管理制度、员工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保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核心商业秘密。
如果不能有效保护技术秘密,公司产品将被竞争对手模仿,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
不利影响。人才是公司研发创新的核心要素,如果出现技术人才大幅流失的情况,
公司的技术创新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TCL 中环子公司内蒙古中环、宁夏中环系公司单晶边皮料、硅棒的主要供应
商。除少量用于研发及中试线生产的单晶边皮料来源于其他供应商外,公司的单
晶边皮料绝大部分向 TCL 中环采购,同时公司部分硅棒亦采购于 TCL 中环。单
晶边皮料、硅棒为公司光伏电池主要原材料,虽然公司目前已逐步降低单晶边皮
料的采购占比,并开发其他的硅棒供应商,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继续从 TCL 中
环或其关联方采购边皮料、硅棒或 TCL 中环原材料供应不足,且公司无法以合
理成本较快地转换到其他替代或补充的供应商,将对公司的光伏电池业务带来不
利影响。
自 2025 年以来,受“反内卷”及其他相关政策影响,硅料等原材料价格开始
抬涨;此外,在供需格局持续偏紧、避险属性强化以及全球宏观货币政策预期变
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光伏电池核心原材料白银等价格进入加速上行通道,
其价格大幅上涨已直接影响到电池片制造成本乃至下游组件环节。在当前组件价
格持续承压、下游议价能力增强的背景下,成本传导受阻,电池环节利润空间被
进一步压缩,行业盈利能力持续承压。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电池产品的
成本,若公司电池产品不能通过持续优化来降低成本,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基于叠栅技术的组件量产工作,但光伏行业整体技术
迭代速度较快,各种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顺应技术路线变更加
快推出相应的新产品,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新产品推广的过程
中,也受到政策、市场、资金、技术方向、客户等众多影响因素,存在产品市场
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公司存货余额较高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
使用效率。若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降低或将导致公司产品大幅降价,公司可能面临
大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并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7,281.76 万元,占本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
为 10.70%,占本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98%。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公司应收账款有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公司的应收账款不能及时足额回收甚至不
能回收,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性现金流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新能源产业,在相关
政策的支持下,光伏行业保持了较高的景气度,公司产品取得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未来如果行业政策支持力度下降或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行业整体市场空间下
降。公司光伏设备产品的市场空间主要来源于新增产能,行业政策的不利变化将
直接影响光伏电池企业新建产能规模;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电池产品的市场
来源于已有和新增产能两方面,但是如果行业政策不利变化导致终端用户需求降
低,可能影响已有产能的开工率,进而对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阶段。尽管“反内卷”已初见成效、行业亏损逐步收窄,但产业面临的系统性风险
仍未完全消除。产能出清的节奏与效果,将深刻影响未来 2-3 年的行业供需格局
和价格走势。工信部明确,2026 年将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以市场化、法治化手
段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健全价格监测机制,严厉打击低价无序竞争、功率虚
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布光伏组件质量安全铭牌标识规范、多晶硅能耗限额
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政策深刻影响供需格局及价格走势,进而影响公司产品
的市场空间以及价格走势。
公司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光伏设备产品依托技术壁垒和客户壁垒,保持了较
高的市场占有率以及毛利率水平。近年来,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和行业技术进步,
光伏行业得到快速发展,吸引了更多企业通过新设或业务延伸的方式加入行业竞
争。为应对市场竞争者,公司采取了产品快速迭代、适当降低售价等措施,但是
仍有可能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市场空间下滑。公
司光伏电池,主要依托差异化的技术优势来抢占市场空间,目前光伏行业产能仍
面临结构性过剩,如果公司电池产品不能保持差异化优势,光伏湿制程辅助品和
光伏设备产品不能通过持续研发推出迭代产品和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更好的稳定性等优势,取代传统 p 型 PERC 电池,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光
伏行业整体技术迭代速度较快,各种技术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其他技
术路线或钙钛矿等其他新兴技术出现重大突破,则电池技术将面临主要技术路线
变更的风险。此外,银价大幅波动对光伏行业技术迭代构成系统性风险,会成为
推动技术路线调整、重构研发与产能布局的核心变量。银作为光伏电池金属化环
节的核心材料,2025 年以来持续高位运行,直接增大了光伏电池的制作成本,在
此背景下,银价风险反向推动行业去银化技术加速落地,推动 0BB 无主栅、银
包铜等短期低银方案快速规模化渗透,电镀铜等中期无银技术进入 GW 级量产
阶段,纯铜浆等长期无银技术研发提速。若公司不能顺应技术路线变更,提升低
银或无银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能力,推出相应的新产品,则可能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从国外看,尽管全球经济低碳化趋势已经明确、光伏行业发展前景光明,但
全球经济、贸易形势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年来,地缘政治和国际贸易壁垒升
级,发达国家对我国光伏限制措施进一步强化,美国特朗普政府推出《大而美法
案》,进一步限制美本土企业采用我国光伏产品;欧盟方面通过《净零工业法案》
对光伏组件提出了本土化要求,以规则提高本地产品的竞争力。此外,新兴国家
贸易摩擦抬头,近年来东亚、南亚、非洲、中东等非美市场成为我国光伏产品出
口亮点,但相关国家致力于发展本土光伏行业,对中国产品贸易转移十分敏感,
贸易摩擦有重新抬头之势。据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5 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规
模预计在 580GW,全球新增装机将持续增长,但增速明显放缓。根据国际能源
署(IEA)在《Renewable2025》中的预测,由于此前光伏装机处于非常规高速增
长态势,叠加美国、中国等主要市场政策的阶段性变动,2026 年将进入调整期,
出现负增长或增速放缓的迹象。需求增速放缓甚至下降,意味着存量竞争将进一
步加剧。未来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继续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将对我国光伏行业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从国内看,2025 年以来国内光伏行业步入政策导向换挡期,政策体系从“规
模驱动型”向“质量效益型”深度转型,不确定性与合规约束显著提升。电价市场
化改革持续深化,国家能源局明确 2026 年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全国保障均价
测算,市场化定价机制导致电站投资内部收益率(IRR)持续下行至 6%以下,显
著抑制下游投资主体的装机意愿。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光伏等产品出口
退税政策的公告》(2026 年第 2 号)明确,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全面取消光伏
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直接推升出口企业综合税负约 9%,对出口导向型企业的
现金流管理与盈利水平形成直接冲击。同时,2026 年作为我国从能耗双控全面
转向碳排放双控的第一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排放降低 3.8%左右”的约束性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袁达在国新办吹风会
上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多晶硅等核心环
节能耗限额进一步收紧(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 级标准降至≤5kgce/kg),高耗能低
效产能面临强制性出清,企业产能合规改造与环保投入成本大幅增加。此外,反
内卷政策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市场监管总局在光伏行业价格竞争秩序合规指导
中强调,将严厉查处价格串通、低于成本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
与企业开展协同控价、市场分割等行为,此前依赖自律减产稳价的模式失去法律
支撑,定价权回归供需基本面,企业需同时应对价格周期性波动与产能出清阵痛
的双重压力。
从需求层面看,CPIA 预测,2026 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为 180-240GW,较
算力等新型场景加速转型,传统 PERC 组件、低功率产品需求快速萎缩,企业若
未能及时完成技术迭代与产品结构升级,将面临产品滞销、库存减值、市场份额
流失的风险。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在 2025 光伏行业年度大会上指出,
“内卷式”竞争对利润和创新的侵蚀尚未完全消除,部分关键环节核心技术“护城
河”仍需加深。产能出清的节奏与效果,将深刻影响未来 2-3 年的行业供需格局
和价格走势,可能会延长企业的亏损周期,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重大违规事项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01,793.36 71,070.52 4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3,114.57 -64,895.34 不适用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475.07 -66,206.16 不适用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826.61 -38,822.64 不适用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总资产 466,925.21 492,961.68 -5.28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3 -1.63 不适用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3 -1.63 不适用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94 -1.66 不适用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1.64 -32.63 不适用
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4.49 -33.29 不适用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减少 10.11 个百分
的比例(%) 点
利润较上期减亏48.9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期
减亏43.40%,影响上述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2025年光伏新增装机持续增长,公司2025年光伏电池和光伏设备的销
量增加,光伏电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8,942.01万元、光伏设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受行业下游需求、反内卷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光伏电池产品价格
较上期有所增加,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期增加6.32个百分点;
(3)2024年,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GWPERC硅片与电池相关的设备计提
了资产减值准备,对2024年同期净利润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主要系净利润亏损所致。
关于公司亏损事项,保荐人已在报告之“二、重大风险事项”之“(一)业
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保荐人就业绩亏损事项已与公
司进行沟通,提示公司积极措施应对市场变化,提升管理效率,强化内控规范,
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人提请投资
者特别关注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研发团队经验丰富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对硅材料和光伏电池制造有着深刻的理解。围绕解决光伏
电池制造工艺难点不断进行自主研发、掌握了24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目前,公司拥有381人的研发技术团队,其中多名人员具备博士研究生、硕士研
究生等较高学历,汇聚了材料、化学、物理、微电子、机械及电气自动化等多领
域科研人才。在电池工艺部、实验线技术部与研发中心的高效协同、良性互动下,
公司新产品研发和迭代周期将进一步缩短,创新效能也将随之显著提升。
(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深耕光伏行业,凭借持续研发和产品质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产品已在行业内取得广泛认可,产品推出后迅速占领市场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
持同类产品细分市场的行业领先地位,由于不同光伏企业采用的工艺和技术有所
不同,其生产过程中对于辅助品、设备产品的技术指标需求亦有所不同,因而下
游厂商均需要供应商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开发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对
于辅助品而言,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风险和评估测试成本较高,并且需要通过
持续研发实现降本增效,因此形成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售
后服务有着较高的要求,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筛选十分严格,公司产
品已覆盖国内外大部分光伏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客户优势。
(三)专业的团队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具有深厚的光伏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核心技术团
队以及生产、销售、采购等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专注于光伏电池相关领域,在光伏
电池及相关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核心团队的带领下,
公司能够有效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产能扩张以及持续快速发
展提供稳固的保障。
(四)创新管理优势
公司在2025年度新设面向全体员工的“创新奖”,与原有的“项目奖”形成
双轨激励体系。公司通过“项目奖”机制保障战略级技术突破与重大目标达成,
确保公司在行业迭代中保持硬核竞争力;同时以“创新奖”机制激活基层智慧,
推动日常降本增效与流程优化,形成自上而下的战略执行力与自下而上的全员改
进力的有机协同。两项激励机制是公司创新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践行“创新分享、
至纯至简”企业文化的重要机制。这种组合不仅构筑了更精细化的成本护城河,
还培育了敏捷响应的组织文化,使公司在激烈的光伏市场竞争中兼具战略定力与
战术活力,实现可持续的内生增长优势。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作为一家光伏新技术平台型供应商,通过长期的原创技术开发,已经对
硅材料和光伏产业链各环节工艺有了深刻地理解和广泛的知识积累。公司以硅材
料研究为基础,在硅片、电池、组件等环节开发创新工艺,推进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的应用,帮助客户提高电池和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降低制造成本。这种
深厚的技术背景和行业经验,使得公司在电池和组件等终端产品的研发上积累了
大量的领先技术。随着公司在电池、组件等终端业务领域的行业认可度不断提升,
公司不仅能够实现新技术自身产能的量产工作,还能为行业提供与之协同的有技
术竞争力的材料产品、设备产品和技术服务。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探索多元
化的盈利模式,成为真正提供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技术方案的平台型供应商。2025
年公司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全年研发费用22,862.03万元,同比小幅降低1.2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方面获得的奖项、资质如下:
(评定年度2024年),有效期两年;
十大发明专利”;
助品PS”、“硅片清洗辅助品CW”、“高效单晶电池片182半片”、“高效单晶电池片
片清洗辅助品CW2”被常州市科技局认定为常州市高新技术产品。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
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996 号)
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0,000,800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19.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801.5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人民币 6,708.4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93.11 万元(数
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0,093.11
项目投入 B1 61,635.2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51.7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3 -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2,689.28
利息收入净额 C2 58.6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3 4,0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64,324.5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10.3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 4,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378.94
项目 序号 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378.94
差异 G=E-F -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管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制订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
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溧阳支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公司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
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杭州时创、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
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但由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
年7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2023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
目”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结项事项,为便于公司账
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
截至本跟踪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对应
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除上述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
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溧阳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溧阳支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溧阳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溧阳支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 计 2,378.94 -
(三)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 11,174.5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金额为 237.7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了(天健审〔2023〕8680 号)《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上的《常州时创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0 万元。
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明细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获取的收 12 月 31 日
益 情况说明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2,000.00 2024/12/5 2025/3/5 5.25 已赎回
溧阳支行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1,000.00 2024/12/5 2025/3/5 2.63 已赎回
溧阳支行
江苏银行 结构性存
溧阳支行 款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2,000.00 2025/3/5 2025/4/2 0.16 已赎回
溧阳支行
建设银行
定期存款 1,000.00 2025/3/5 2025/4/2 0.08 已赎回
溧阳支行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2.74 万元(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使用。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披露
在上交所网站上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发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该项
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上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的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南京时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创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时创投资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符黎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符黎明通过时创投资、南京
思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思成”)合计控制公司70.04%
的股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方式
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经友好协商,公司实际控制人符黎明先生于2025年12月与王彦肖女士办理了
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就财产分割事项达成一致。根据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符黎明先生将其持有的时创投资10.00%的股权及南京思成14.48%的财产份额,
合计约34,161,801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4%,分割至王彦肖女士名下。
该事项导致符黎明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时创投资及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思成
合计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间接持股变动涉及的过户相关手续已于2026年1月办理完成,符黎明先
生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时创投资55%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思成2%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可通过时
创投资及南京思成合计支配公司约70.04%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
司的控制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哲 蒋益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