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 2 0 1 9 1 证券简称:瑞尔竞达 公告编号:2026-044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获得《关于同意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72号),2026
年4月8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6〕448号);公司股票于2026年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7.71元/股,发行股数4,4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341,938,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承销费用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证、出具了和信验字(2026)第000005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结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并
上市所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以下调整:
调整前拟募 调整后拟募
序 项目总投
募投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资 集资金投资
号 资
额 额
冶金过程碳捕集新
冶金过程碳捕 工艺与节能长寿新
材料智能化装备基
能长寿新材料 地建设项目
智能化装备基
地暨研发中心 冶金过程碳捕集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7,275.94 33,498.10 30,986.30
注:上述调整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超过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以先由公司
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可以对前期投入的自有
资金和银行借款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0,249,075.58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银行借款。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预先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冶金过程碳捕集新工
冶金过程碳捕集 艺与节能长寿新材料
新工艺与节能长 智能化装备基地建设
寿新材料智能化 项目
装备基地暨研发 冶金过程碳捕集工艺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10,249,075.58 110,249,075.5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3日,本公司需要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 预先支付金额(
项目 拟置换金额
税) 不含税)
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21,911,323.12 943,396.23 943,396.23
审计及验资费用 6,201,886.79 2,641,509.43 1,383,433.82
律师费用 2,547,169.81 660,377.36 660,377.36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415,094.34
合计 32,075,474.06 4,245,283.02 2,987,207.41
注:上表中不含税的发行费用总额为实际发生,与原预计发行费用存在微小差异。
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
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
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
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三)《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明光瑞尔竞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关于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6)
第000320号)
明光瑞尔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