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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00323)
關 於 續 聘 2026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的 公 告
茲 提 述 馬 鞍 山 鋼 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或「公 司」)日 期 為 2026 年 5 月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謹 此 向 本 公 司 股 東 提 供 以 下 關 於 續 聘
續聘會計師事務所
德 勤 華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特 殊 普 通 合 夥)
(以 下 簡 稱「德 勤 華 永」)將 於 本 公
司 2025 年 股 東 週 年 會(「股 東 週 年 會」)上 卸 任 本 公 司 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會
計 師 事 務 所」)一 職,並 符 合 資 格 繼 續 連 任。經 本 公 司 審 計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審 計 委 員 會」)推 薦,董 事 會 建 議 於 股 東 週 年 會 提 呈 通 過 一 項 普 通
決 議,以 續 聘 德 勤 華 永 為 本 公 司 2026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任 期 自 2025 年
股 東 週 年 會 結 束 之 日 起 至 下 屆 股 東 週 年 會 召 開 之 日 止,並 授 權 董 事 會
釐 定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截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酬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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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擬 續 聘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的 基 本 情 況
(一)機 構 信 息
德 勤 華 永 的 前 身 是 1993 年 2 月 成 立 的 滬 江 德 勤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限 公 司,於 2002 年 更 名 為 德 勤 華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有 限
公 司,於 2012 年 9 月 經 財 政 部 等 部 門 批 准 轉 製 成 為 特 殊 普 通
合 夥 企 業,註 冊 資 本 8,670 萬 元,註 冊 地 址 上 海 市 黃 浦 區 延
安 東 路 222 號 30 樓。德 勤 華 永 具 有 財 政 部 批 准 的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執 業 證 書,並 經 財 政 部、中 國 證 監 會 批 准,獲 准 從 事 H 股
企 業 審 計 業 務。
德 勤 華 永 首 席 合 夥 人 為 唐 戀 炯 先 生,2025 年 末 合 夥 人 人 數
為 214 人, 從 業 人 員 共 6,133 人, 註 冊 會 計 師 共 1,161 人, 其 中
簽 署 過 證 券 服 務 業 務 審 計 報 告 的 註 冊 會 計 師 超 過 270 人。
德 勤 華 永2024年 度 經 審 計 的 業 務 收 入 總 額 為 人 民 幣38.93億 元,
其 中 審 計 業 務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33.52 億 元,證 券 業 務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6.60 億 元。德 勤 華 永 為 61 家 上 市 公 司 提 供 2024 年 年 報 審
計 服 務,審 計 收 費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1.97 億 元。德 勤 華 永 提 供 服
務 的 上 市 公 司 中 主 要 行 業 為 製 造 業,交 通 運 輸、倉 儲 和 郵
政 業,信 息 傳 輸、軟 件 和 信 息 技 術 服 務 業,金 融 業,房 地 產 業,
其 中 與 馬 鋼 股 份 同 行 業 客 戶 共 24 家。
德 勤 華 永 具 有 良 好 的 投 資 者 保 護 能 力,已 按 照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要 求 計 提 職 業 風 險 基 金 和 購 買 職 業 保 險,購 買 的 職 業 保
險 累 計 賠 償 限 額 超 過 人 民 幣 2 億 元,近 三 年 未 因 執 業 行 為 在
相 關 民 事 訴 訟 中 被 判 定 需 承 擔 民 事 責 任。
–2–
德勤華永及從業人員近三年未因執業行為受到任何刑事處
罰 以 及 證 券 交 易 所、行 業 協 會 等 自 律 組 織 的 紀 律 處 分;德
勤 華 永 曾 受 到 行 政 處 罰 一 次,受 到 證 券 監 管 機 構 的 行 政 監
管 措 施 兩 次,受 到 自 律 監 管 措 施 一 次;十 七 名 從 業 人 員 受
到 行 政 處 罰 各 一 次,四 名 從 業 人 員 受 到 行 政 監 管 措 施 各 一
次,五 名 從 業 人 員 受 到 自 律 監 管 措 施 各 一 次;一 名 2021 年 已
離 職 的 前 員 工,因 個 人 行 為 於 2022 年 受 到 行 政 處 罰,其 個 人
行 為 不 涉 及 審 計 項 目 的 執 業 質 量。根 據 相 關 法 律 法 規 的 規 定,
上 述 事 項 並 不 影 響 德 勤 華 永 繼 續 承 接 或 執 行 證 券 服 務 業 務。
(二)項 目 信 息
(1) 項 目 合 夥 人、簽 字 註 冊 會 計 師 步 君 先 生,自 2004 年 加 入
德勤華永並開始從事審計及與資本市場相關的專業服
務 工 作,2007 年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現 為 中 國 註 冊 會 計
師 執 業 會 員。 步 君 先 生 於 2025 年 開 始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審
計 服 務,近 三 年 簽 署 或 覆 核 多 家 上 市 公 司 審 計 報 告。
(2) 項 目 合 夥 人、簽 字 註 冊 會 計 師 楊 蓓 女 士,自 2001 年 加 入
德勤華永並開始從事審計及與資本市場相關的專業服
務 工 作,2008 年 註 冊 為 註 冊 會 計 師,現 為 中 國 註 冊 會 計
師 執 業 會 員。 楊 蓓 女 士 於 2025 年 開 始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審
計 服 務,近 三 年 簽 署 或 覆 核 多 家 上 市 公 司 審 計 報 告。
(3) 項 目 質 量 覆 核 人 胡 媛 媛 女 士, 自 1997 年 加 入 德 勤 華 永
並 開 始 從 事 審 計 及 與 資 本 市 場 相 關 的 專 業 服 務 工 作,
會 員。胡 媛 媛 女 士 於2025年 開 始 為 本 公 司 提 供 審 計 服 務,
近 三 年 簽 署 或 覆 核 多 家 上 市 公 司 審 計 報 告。
–3–
以 上 人 員 近 三 年 未 因 執 業 行 為 受 到 刑 事 處 罰、行 政 處 罰,
未 受 到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機 構 的 監 督 管 理 措 施 或 證 券 交 易 所、
行 業 協 會 等 自 律 組 織 的 自 律 監 管 措 施、紀 律 處 分。
德 勤 華 永 及 上 述 項 目 合 夥 人 及 簽 字 註 冊 會 計 師、項 目 質 量
覆 核 人 均 不 存 在 可 能 影 響 獨 立 性 的 情 形。
稅 價,下 同),其 中 年 度 財 務 審 計 費 為 人 民 幣 239 萬 元,內 部
控 制 審 計 費 人 民 幣 34 萬 元。其 2026 年 度 審 計 費 用,將 提 請 股
東 會 授 權 董 事 會 在 2025 年 度 基 礎 上 決 定。
與 德 勤 華 永 就 2026 財 政 年 度 協 議 的 估 計 審 計 費 用, 基 於
估 計 審 計 服 務 範 圍,為 提 供 2026 財 政 年 度 審 計 服 務(包 括 為
根 據 中 國 企 業 會 計 準 則 編 製 的 2026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進 行 審 計,
並 出 具 2026 財 政 年 度 獨 立 核 數 師 報 告),以 及 內 部 控 制 審 計
服 務。
該估計審計費用乃本公司與德勤華永經審慎考慮及公平磋
商 後 釐 定,其 中 考 慮 因 素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現 行 審 計 費 用、可
比 較 現 行 市 場 費 率、本 集 團 業 務 經 營 的 規 模、性 質、複 雜 程
度 及 業 務 計 劃、預 期 審 計 範 圍、建 議 之 審 計 時 間 表,核 數 師
的 資 歷 及 經 驗、以 及 德 勤 華 永 執 行 審 計 工 作 所 需 之 資 源(預
期 與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之 情 況 相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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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 計 審 計 費 用 亦 基 於 以 下 假 設:本 集 團 的 營 運、會 計 政 策
或 監 管 環 境 在 財 政 年 度 內 將 不 會 發 生 重 大 變 化,且 本 公 司
將 根 據 審 計 目 的 之 合 理 需 要,及 時 提 供 充 分 的 協 助 及 資 料。
董 事 會 認 為,根 據 目 前 可 得 的 資 料,估 計 審 計 費 用 公 平 合 理。
於 最 終 釐 定 審 計 費 用 前,該 金 額 可 能 有 所 調 整。
除 非 上 文 所 載 基 準 或 假 設 發 生 重 大 變 動,否 則 最 終 審 計 不
應 嚴 重 偏 離 上 述 的 預 計 金 額。如 有 任 何 重 大 變 動,本 公 司
將 適 時 作 出 進 一 步 披 露。
二. 擬 聘 請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履 行 的 程 序
(一)審 計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 的 履 職 情 況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審 計 與 合 規 管 理 委 員 會 通 過 對 德 勤 華 永 的 專 業 能 力、
投 資 者 保 護 能 力、誠 信 狀 況、獨 立 性 等 方 面 的 核 查,認 為 德 勤
華 永 具 有 上 市 公 司 審 計 服 務 經 驗,具 備 為 本 公 司 服 務 的 資 質 要 求,
同 意 續 聘 德 勤 華 永 為 公 司 2026 年 度 審 計 師,並 提 交 董 事 會 審 議。
(二)董 事 會 的 審 議 和 表 決 情 況
經 參 考 審 計 委 員 會 的 推 薦 建 議 後,由 於 德 勤 華 永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及 事 務 較 為 熟 悉,董 事 會 認 為 考 慮 到 最 後 可 行 日 期 已 知
的 事 實 和 情 況,預 計 核 數 費 用 是 公 平 合 理 的,並 且 德 勤 華 永 能
較 具 效 率 地 進 行 本 集 團 截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年 度 的 審 計 相 關
工 作,續 聘 其 為 2026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本 公 司 於 2026 年 3 月 25 日 召 開 第 十 屆 董 事 會 第 五 十 次 會 議,會 議
同 意 續 聘 德 勤 華 永 為 本 公 司 2026 年 度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並 提 請 股 東
會 授 權 董 事 會 決 定 其 酬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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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 效 日 期
本 次 續 聘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事 項 尚 需 提 交 股 東 週 年 會 審 議,自 股 東
週 年 會 審 議 通 過 之 日 起 生 效。
除 前 述 者 外,載 於 該 通 告 及 相 關 代 表 委 任 表 格 內 的 所 有 決 議 案,
均 維 持 不 變,以 供 本 公 司 股 東 於 股 東 週 年 會 上 審 議 及 批 准。
承董事會命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蔣育翔
董事長
中國安徽省馬鞍山市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包 括:執 行 董 事 蔣 育 翔;職 工 董 事 唐 琪 明;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管 炳 春、何 安 瑞、仇 聖 桃 及 曾 祥 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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