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3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8 名,所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471,4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的股份数为 675,210,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847,462,446 股的 36.548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
以外的其他股东)8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8,026,584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847,462,446 股的 9.636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出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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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526,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7%;反对 971,9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39%;弃权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343,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0543%;反对 971,9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460%;弃权 7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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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8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7%;反对 815,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07%;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505,6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457%;反对 815,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78%;弃权 70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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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76,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9%;反对 831,3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31%;弃权 70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493,4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388%;反对 831,3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70%;弃权 70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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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839,8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1%;反对 756,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20%;弃权 614,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656,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2303%;反对 756,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247%;弃权 61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45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明旺先生、王威先生、曾玓先生、刘杰先生、肖光
昱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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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64,743,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4%;反对 944,4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5305%;弃权 12,339,1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4,743,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2.5384%;反对 944,4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305%;弃权 12,339,1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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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9,000,3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93%;反对 3,617,84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358%;弃权 12,591,8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1,816,8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0.8948%;反对 3,617,8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322%;弃权 12,591,8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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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64,830,7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28%;反对 9,674,0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327%;弃权 705,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7,647,2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4.1698%;反对 9,674,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4340%;弃权 70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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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59,669,2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984%;反对 3,145,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659%;弃权 12,395,35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5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62,485,7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1.2705%;反对 3,145,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669%;弃权 12,395,3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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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673,676,02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8%;反对 869,0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87%;弃权 66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76,492,5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1383%;反对 869,0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82%;弃权 66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7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茜律师、任宝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欣旺达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