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36,808,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8.77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3,444,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1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3,364,0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9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822,91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822,9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065%。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1.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2.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8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反
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0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0,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1%;反
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0,7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06,3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21,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8%;反
对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2%;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2,821,216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晓瑜律师和杨依婷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
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