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3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楼会议室。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7,292,9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4.1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912,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912,4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6,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2%;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2,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3,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4595%;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12,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3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2,8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8.1237%;反对 1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4%。
关联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徐彩英、许少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14,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771%;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14,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8.2771%;反对 1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95%。
关联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徐彩英、许少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8,135,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
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弃权 3,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42,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2.3389%;反对 6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赵阳律师、唐诗君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
场见证,同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