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6-035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44,840,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8.2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44,48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8.01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3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88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23,4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9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35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7208%;反对 84,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668%;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2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4,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9816%;反对 82,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173%;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 表决情 况:同意 77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4373%;反对 84,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348%;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
关联股东宋金锁、李阳、赵子东为公司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4,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7.7795%;反对 92,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5194%;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4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8750%;反对 8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4239%;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42,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8.9771%;反对 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218%;弃权 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1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7.4960%;反对 9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5761%;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徐浩律师、李兴卓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