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鄂天明 FY[2026]第[030]号
地址:中国·武汉新华路 316 号良友大厦 15 楼
办公电话:027-85355629 85355630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鄂天明 FY[2026]第[030]号
致: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司《公司章程》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所受贵司委托,指派本所潘琦律师和魏维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出席贵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本所律师
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
担相应的责任。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上述会议通知及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地
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 时 30 分在湖
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四路 62 号湖北广电网络大厦以现场表决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召开方式、
出席对象、投票方式、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98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467,423,5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049%。其中: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7,65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94%。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
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公司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计
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公布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股
东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股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统计。合
计表决结果及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896,23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23,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68,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900%;反对 2,503,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935%;弃权 23,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6%。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871,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40,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44,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618%;反对 2,511,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676%;弃权 40,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7%。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830,9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34,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03,4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857%;反对 2,55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973%;弃权 34,2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59,654,47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19,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26,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375%;反对 7,749,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835%;弃权 19,3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835,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31,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208,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283%;反对 2,55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807%;弃权 31,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0%。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共计六个子议案。
案》
关联股东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湖
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在非关联方表决中,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75,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43%;反对股数为 2,465,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226%;弃权股数为 178,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51,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5068%,反对 2,465,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8378%;弃权 178,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554%。
关联股东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湖
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在非关联方表决中,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76,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47%;反对股数为 2,464,2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218%;弃权股数为 17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52,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5133%,反对 2,464,2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8257%;弃权 179,3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10%。
关联股东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湖
北楚天金纬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楚天襄阳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在非关联方表决中,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170,674,624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36%;反对股数为 2,466,6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232%;弃权股数为 178,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50,4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4948%,反对 2,466,6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8480%;弃权 178,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573%。
关联股东武汉广播电视台、武汉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在非关联方表决中,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359,142,81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65%;反对股数为 2,470,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829%;弃权股数为 18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42,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4197%,反对 2,470,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8841%;弃权 183,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962%。
议案》
关联股东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在非关联方表决中,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909,651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30%;反对股数为 2,476,4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032%;弃权股数为 180,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39,5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3938%,反对 2,476,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2.9387%;弃权 180,0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675%。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814,5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179,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8,187,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338%;反对 2,429,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80%;弃权 179,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8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626,2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42,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998,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896%;反对 2,754,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56%;弃权 4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464,626,2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股数为 42,6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7,998,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896%;反对 2,754,6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56%;弃权 42,6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9,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
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
会议的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其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自加盖本所公章和经办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的签章页。 )
湖 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 张文来
经 办律师:
(潘 墒 )
(魏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