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 朗姿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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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216,532,9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4,973,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9%;
反对 2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1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3,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
反对 2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7%;弃权 19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和陈丽京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69,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
反对 20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6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710,2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4%。
   表决结果:通过。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7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
反对 2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616,4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2%。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15,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
反对 2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9%;弃权 1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44%。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54,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
反对 3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3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60,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2%;
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6%;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8.3926%;弃权 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9%。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9,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67.1678%。
    (2)表决结果:通过。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8,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67.1316%。
    (2)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140,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71.9989%。
    (2)表决结果:通过。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071,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东所持股份的 70.622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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