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6 证券简称:赛摩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
摩智能”或“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下午2:30在公司(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螺山路2号)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
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262,632,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417%。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609,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7 人,代表股
份 3,859,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0,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7%。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3,609,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6740%。
通过视频及现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6,006,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13%;反对 14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弃权 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92%;反对 14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7%;弃权 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41%。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6,00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11%;反对 14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
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663%;反对 14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67%;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70%。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6,001,8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97%;反对 15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4%;
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704%;反对 150,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6%;弃权 9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70%。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审议<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521,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292%;反对 62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弃权 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185%;反对 623,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502%;弃权 9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3%。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审议<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993,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64%;反对 15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弃权 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50%;反对 15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33%;弃权 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7%。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526,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11%;反对 620,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1%;
弃权 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506%;反对 620,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777%;弃权 9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7%。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7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127%;反对 7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8%;
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36%;反对 73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935%;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9%。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审议<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其中股东厉达、厉冉、王
茜回避表决,相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4,19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191%;反对 26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9%;
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0%;反对 26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61%;弃权 2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9%。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997,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79%;反对 149,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1%;
弃权 9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6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86%;反对 149,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67%;弃权 9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47%。
表决结果: 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539,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360%;反对 68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7%;
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874%;反对 68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00%;弃权 2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26%。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
《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