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9: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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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材料,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
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申庆
飞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
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
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有效
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以及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在本
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
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
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
价格将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
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
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
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
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
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因公司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
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7,0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金投资金额
     年产 6 万吨新能源电池级氯氧化
     物项目(一期)
     年产 1 万吨新能源电池级高纯复
     合氧化锆项目
     年产 3 万吨电熔氧化锆陶瓷产业
     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合计               132,784.33    117,0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
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前,
上述项目若需先期资金投入,则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期
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
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于同日
在 《中 国证 券 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 和 巨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
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及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重要
支撑和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到位,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通过
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于同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
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便于募集资金的结算,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本次发行
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集中管理,
公司将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需签署
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
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求,以及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等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
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董事会有
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股东会决议对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的一切协议、合同、说明、声明、承诺和其他法律文件,并履行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全权负责与聘请中介机构相关的一切事
宜;
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
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
律文件,回复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
投资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授权董事会根据国
家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
要的调整;
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
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或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
格的选择及其他事项,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深圳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对《公司章
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以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
案等事宜;
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股东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事项;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
规划的议案》
  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
《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 年)
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周一)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同日
在 《中 国证 券 报》 《 上海 证券 报 》《 证 券时 报》 和 巨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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