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
责晶品特装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晶品特装签订协议,该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晶品特装的业务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发展情况,对晶品特装开展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品特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依照相关规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到了有效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严格执行信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晶品特装的信息披露文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
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 2025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
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况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当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
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本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
等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
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
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晶品特装不存在相关需要进行专项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
长 78.54%,扣非归母净利润-2,989.76
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0%以上或者其
万元,仍未实现盈利。保荐机构已在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重大风险事项”
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
中披露公司存在业绩连续亏损等重
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大风险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晶品特装存在其他重大问
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亏损、订单取得不连续可能导致公
司业绩波动、技术研发与创新等重大风险。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89.76 万元。尽管公司强化市场推广,优化产品竞
争力,带来了销售规模的增长,但营业收入仍然难以覆盖成本费用的投入,致使
净利润依然处于亏损状态,若未来无法有效应对市场竞争加剧,产品迭代加速,
市场需求波动等风险,仍存在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单位,我国国防支出正处于补偿式发
展阶段,随着相关采购的不断推进和公司产品体系、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下游
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量稳步上升。
随着国家强军建设的推进,公司产品结构日益丰富、客户覆盖范围不断增加,
公司经营规模也将不断扩大,但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和国防
需要间歇性调整采购量等因素的影响,订单可能存在年度波动情况,进而导致收
入在不同年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的经营业绩存在年度波动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
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然而高科技研发竞争激烈、投入大、风险大,研发结果可
能达不到预期,若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及产品不能保持现有领先地位或新项目研发
失败,将对公司技术实力产生减弱等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面临的其他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动力,公司始终坚持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和培养,核
心技术人员在推动公司技术和产品研发中起着关键作用。核心技术人才带来了丰
富的经验和知识,是公司创新和进步的源泉,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石。随
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才争夺不断加剧,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并留在公司是需要
持续着力解决的问题。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
作,但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甚至发生核心
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形,则可能导致产品技术泄密、研究开发进程放缓或终止的风
险,将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获发明专利 74 项,实用新型专利 67 项,外观
设计专利 21 项,另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71 项。这些知识产权不仅体现了公司
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的实力,也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坚实保障。但由于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能难以及时防范和制止。如果未
来公司的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相关核心技术秘密泄露,并被竞争对手所
获知和模仿,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受上级客户战
略部署及内部计划的影响,上级客户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制度,一
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实施采购,通常情况下交付验收工作多
集中于下半年。鉴于公司与客户的合同交付及验收多集中于下半年,公司的营业
收入存在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使得公司存在不同季节利润波动较大,甚至出
现亏损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员工数量也有较大提升,员工年龄结
构轻,一方面朝气蓬勃,另一方面缺乏系统经验,规模扩张对公司在战略规划、
内部控制、运营管理等方面带来深层次影响,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若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持续高速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研发、生产需要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的资质和认证,该等资质
资格认证每过一定年限需进行重新认证。公司已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对
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和认证,且自获取上述相关资质证书以来均顺利续期,但如
果未来公司因故不能持续取得这些资质,公司的生产经营将面临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与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签订的销售合同。
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已取得行业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要求的资质和认证,在生产经
营中一直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不排除
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导致国家秘密泄露,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重大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5,358.5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主要为大型集团及研究院所等信用较好的客户的欠款,受
行业特点、客户结算时点等因素的影响,如存在不能按期收回或者无法收回的情
况,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0.64%,主要系不同品类的产品在单价
与毛利率上存在一定差异,销售产品结构的调整直接影响毛利率水平。随着市场
竞争的不断加剧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类似产品产能的扩大,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
或公司不能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则存在下降的
风险。
公司业务受客户计划的影响,存在业务波动的风险。总体单位客户产品以市
场化方式竞标,研制、采购执行严格的计划制度,受总体计划执行情况调整、人
事变动、工作程序调整的影响,市场波动性较大,采购计划编制、批准、实施等
在实践中会出现松紧不一的现象,造成供应商备产风险和压力。公司提供的特种
机器人、智能感知设备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批量小的特性,总体单位客
户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后可能会进行集中式采购,因此后续订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和波动性。此外,公司可能受行业业务大环境影响,存在业绩波动的情况,如
果管理不善、应对不及时则可能出现经营风险。
公司部分以暂定价格签署的产品,其最终销售价格需由总体单位客户审定,
由于前述批复周期较长具有不确定性,会存在在价格最终批复前以暂定价格签署
销售合同并确认收入的情形。在总体单位客户最终批复后,公司将按照最终批复
的价格将差额调整至当期营业收入。如果上述产品最终价格审定且产品暂定价格
与最终批复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则将导致公司未来收入、利润及毛利率出现较大
波动的风险。
公司专注主营业务发展,深耕“智能感知+机器人”装备领域,行业内企业
主要为大型集团及相关科研院所,公司目前在承接大额订单的能力、资产规模及
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与该类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同时,伴随行业市场的发展,市场竞争也将日趋激烈,若公司不能增强技术
储备、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不能准确把握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和及时调
整竞争策略,则难以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导致公司市场竞争地位削弱、产品利
润率降低进而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5 年 2024 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92,331,645.40 163,739,027.03 78.54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0,654,726.21 -76,932,847.2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77,629.62 -57,192,977.8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9,897,594.54 -66,468,962.07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83,886.23 -49,103,872.88 不适用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76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76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40 -0.89 不适用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 -3.51 增加 2.43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93 -4.08 增加 2.15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78.54%,主要系本期交付验收的产品
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主要原因系: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
年同期增加;2)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本期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本期客户回
款较好,信用减值损失转回。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北京市
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业务主要涉及特种机器人、智能感知、智能制
造、模拟仿真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测试和技术服务,向用户提供性能
先进的智能化组件、分系统和整机产品。
经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掌握并构建了领域涵盖广、链条延伸长的核心技术体
系。在技术领域方面,全面涵盖产品研发所需的环境感知、信息处理以及伺服执
行等领域核心技术;在技术链条方面,掌握的关键技术从整机延伸至上游模组及
分系统。得益于完备的技术体系,公司技术自我配套程度高,自主可控程度高,
部分电机电驱产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电机产品,支撑了产品精细化系统集成及快
速演进迭代,为提升产品综合性能奠定了基础,提高了竞争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以客户为中心,注重场景对标,快速、精细解决行业客户需求,
通过核心技术、关键指标、成本效率等综合解决方案实现客户价值提升,产品性
能和服务质量得到下游客户的充分认可,逐步确立了公司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
司利用已有技术优势,不断将新技术拓展应用,在智能制造、智慧仓储、国防教
育等应用领域逐步获得行业客户认可。
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长期注重自主研发,持续
保持较高比例的研发投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使科技创新紧跟客户需求,支撑
了公司竞争力提升。
(二)人才优势
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大多毕业于国内一流院校,这些核心人员将其在业内优
秀企业积累的技术经验和管理经验应用于公司实践,在其深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
的行业经验支撑下,形成了一支专业、成熟、稳定、精干的核心技术团队,有效
提升了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规范化运营水平,实现了对客户的快速响应、高品质交
付。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注重通过项目实践锻炼队伍,总结项目经验
教训,提高员工应对、解决问题的能力。公司通过项目实践锻炼和定期综合培训
快速提高员工的技术设计、技术开发、技术管理水平。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合
理、队伍稳定,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并具有丰富的研发生产及技术管理经验,对
行业市场趋势、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的把握有较高的敏感性和前瞻性。
(三)“研产测一体”模式优势
公司在追求高效、敏捷和高质量运营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研产测一体”模式,
构建了完备的研发、生产及测试软硬件条件,集强大研发实力、敏捷快速小批量
生产、全要素测试能力于一体,实现研发-生产-测试快速闭环,支撑公司产品
高速进化,提升竞争优势。在研发方面,公司在领域广、链条长、要素全的核心
技术体系及高素质研发团队支撑下,具有强大的智能装备分系统及整机研发能力;
在生产方面,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施设备、完善的技术条件和工艺流程、科学
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各类智能装备的大规模生产需求;在测试方面,公
司组建了专业测试团队,建立测试设施完善的专业实验室,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
测试工程师队伍,具有完备的测试资质,能够开展多个领域、多类产品的全要素
实验测试和分析工作。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集入厂检验、过程检验、
出厂检验于一体,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渗入规范编审、工艺编制等各个环节,保障
了研发及产品质量。
七、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经多年研发攻关,突破并掌握了多模感知融合探测、微小型高精度光电
云台、超宽带雷达探测、高效动力驱动、高适应性底盘、多自由度自适应机械臂、
高效人机协同及操控、模拟仿真等核心技术体系,支撑了公司特种机器人、智能
感知设备、智能制造设备及模拟仿真设备系列产品研发,多型产品以性能优势获
得客户采购,证明了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趋势,利用智能感知技术优势,不断
提高特种机器人智能化水平,并向具身智能体方向发展;依托特种机器人和智能
制造行业,为智能感知、模拟仿真提出具体行业需求解决方案,互相促进多方面
共同发展,并持续向智能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管理等智能制造领域扩展应用,构
建起领域广、链条长、要素全的核心技术发展体系,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报告期
内核心技术体系结构未发生变化,通过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技术成熟度,夯实技
术底蕴,保障特种机器人、智能感知装备、智能制造设备以及模拟仿真领域产品
研发。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长期专注于特种装备领域高科技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制造,深耕信息化、
智能化、无人化尖端技术领域,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业资质齐全。通过多
年迭代积累,构建并掌握了特种机器人技术、智能感知技术、模拟仿真技术等核
心技术群,核心技术所应用产品的性能指标和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先进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已获发明专利 74 项,实用新型专利 67 项,外观设计专利 21 项,
另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71 项。报告期内,新申请发明专利 19 项,新增授权发
明专利 10 项;新申请登记软件著作权 30 项,新增授权软件著作权 30 项,某机
器人项目获得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
公司围绕 AI+机器人领域,不断加大技术投入,解决了智能感知设备多模融
合目标识别、分析、跟踪,提升了端侧智能化水平;研发的某型特种机器人,同
时满足高海拔、极端高低温、盐雾、荒漠、导航信号丢失等严酷环境下执行任务;
研发的管道机器人,突破了核辐射和危化条件下应用限制,机器人本体自适应作
业管道内径,在管道内部爬壁、转角、转弯,完成检测、修复作业;研发的微小
型智能多光融合设备在不降低感知、识别、跟踪基本能力的前提下实现整机体积、
重量、成本三降低;研发的低成本激光引导设备,在引导精度、视场范围及动态
性能等方面优势显著,配合用户顺利完成验收试验;研发的高性能测照一体设备,
具备目标自主识别跟踪及激光指示功能,目标识别能力、跟踪精度、作用距离等
性能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成功完成与用户平台设备适配。报告期内,某型自研
机器人产品应用开发项目获得行业客户资助,部分仿真模型基础研发工作实现全
国产化应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基础软件空白。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业务。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5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58,62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436,821,861.41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1,343,138.59
二、募集资金净额 A 1,067,276,861.41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B 468,531,684.60
本年度使用金额 C 117,681,403.10
暂时补流金额 D 0.00
现金管理金额 E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F 3,579.13
其他-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G 2,805,331.4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H 38,444,968.63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I=A-B-
C-D-E-F-G+H
注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
币 4,000,336.72 元,实际回购股份累计使用 2,805,331.40 元(包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62,069.22 元、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 1,195,005.32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存放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昌平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北京晶品 91490078801500002144 102,627,203.16 活期
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特装科技
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公司 8110701011602399389 2023 年 9 月 21 日注销
京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玲珑路支行
南通晶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科技发展 50230188000690967 77,646,829.00 活期
通港闸支行
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不存在重大违规情
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军融汇智”)、天津军融创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融创鑫”)、
(以下简称“军融创富”)分别持有公司 25.08%、
天津军融创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波控制上述三家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在持股企业出资比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任职职务 持股企业
(%)
军融汇智 32.49
军融创富 30.48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 军融汇智 21.06
员 军融创鑫 1.57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军融汇智 0.5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军融创富 2.22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人员
军融汇智 1.60
军融创富 1.29
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文海 吴 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