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科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8: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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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159     证券简称:农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股数 4,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马学文、丁方军、马克、泰安铭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
农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800,0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关联股东马学文、丁方军、马克、泰安铭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
         农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山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八)《关于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58,153,0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利冰、曾振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山东农大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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