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8: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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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6-027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118 人,代表股份 114,905,75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118%。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6,426,23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1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5 人,代表股份
东 115 人,代表股份 8,479,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114,78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56,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5%;反对 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8%;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转增预案》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度按照总股本
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 3 股。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分红
股。如在本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将按照资本公积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在资本公积实
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资本公积转增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 114,785,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59,7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4%;反对 8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8%;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7%。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赞
成通过。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4,78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0%。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56,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85%;反对 90,8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8%;弃权 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和市场情况与审
计机构商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 114,76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51%。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35,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32%;反对 103,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15%;弃权 4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3%。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股东会经审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 7.2 万元/年,按月发放;
其他董事津贴为 1 万元/年,年末发放。服务期限未满一年,按实际服务期限按月计
算。
  表 决结 果 :同 意 8,793,709 股 ,占 出 席本 次 股 东 会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22%。关联股东魏晓林、罗朝金回避表决。
  此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16,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27%;反对 122,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97%;弃权 4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76%。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
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
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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