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 34 人,代表股份 47,815,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 32 人,代表股份 9,265,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9,237,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21%。
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邹盛武律师、彭文华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二)特别提示事项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
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9%;
反对 3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9%;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7,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76,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2%;
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弃权 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6,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5%。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永夫先生、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38,550,000 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2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7%;反
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5%;弃权 8,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9,222,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三、律师见证情况
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
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