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盛电气: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1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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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2       证券简称:久盛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8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年 5 月 8 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建
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
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
正)》(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
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
意公司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自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
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
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 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
息/现金分红为 D,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
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294,201,926 股的 30%(含本数),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
权,按照相关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
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672.46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高温高电压井下电加热系统研发与产业
      化项目
               合计            42,672.46       42,672.46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
资金拟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
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
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会逐项审议通
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编制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编制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
意公司编制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
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同意公司编制的《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
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
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
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
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
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
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
围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
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基于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拟暂不召开股东会。公司将根据总体工作安
排及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并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久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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