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1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
总经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
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同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36)。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公司董事长钟波先生、董事兼总经
理肖适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4 年 6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37)。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24 年 6 月 12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01.11 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80,500 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历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归属价格的议
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的
行 权 价 格 。 前 述 事 项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
意确定 2025 年 2 月 2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20.84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000 份股票期权。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认 2024 年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末达成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及等待期内已经
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授权董秘办办理相关事宜。前述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
了披露。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结果调整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前述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二、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
毕。
鉴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若在《2024
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类别 价格调整规则
股票期 4) 派息
权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调整结果如下:
单位:价格“元”;数量“份”
调整前 调整后
计划名称 授予信息 激励工具
授予/行权价格 授予/行权价格
励计划 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 120.84 119.66
注:上述调整后授予/行权价格将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正式生效。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4 年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激励计划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对 2024 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
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
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我们同意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出具《北京金杜(成都)
律师事务所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