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安徽天安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 2,900 万元 15,190 万元 是 否
称“安徽天安”)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佛山石湾鹰牌陶 提供最高限额 3,960 万元的
瓷有限公司(以下 担保;控股子公司河源市东 8,390.79 万元 是 否
简称“石湾鹰牌”) 源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源鹰牌”)提供最
高限额 6,000 万元的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安徽全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农商行”)
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与全椒农商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2,900 万元。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源鹰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
称“广发银行佛山分行”)前期签订的担保合同已经到期,2026 年 5 月 15 日,
公司及东源鹰牌分别与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
公司石湾鹰牌向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申请贷款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
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 3,960 万元、6,000 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东源鹰牌、佛山鹰牌
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为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天
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16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授权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公司本次对石湾鹰牌、安徽天安提供
的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 安徽天安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 100% 9134112407239570XG
公司持股 66%
法人 石湾鹰牌 控股子公司 广东鹰牌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4% 91440600617586216L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徽天安 77,440.70 24,677.00 52,763.70 13,783.80 266.25 78,294.87 25,797.41 52,497.46 68,321.34 1,788.54
石湾鹰牌 88,550.31 57,767.25 30,783.06 14,226.27 301.86 96,456.99 65,975.79 30,481.20 114,133.92 8,293.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全椒农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 2,9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发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 3,960 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 6,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提供担保,
是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前述被担保人能保持良好控制,及时掌握
其资信状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
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担保风
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
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3,043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
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下同),占公司 2025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58%,其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总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金额为 34,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