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5 0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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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0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定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6-025)。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
容如下:
   (一)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 2.7 亿元,不高于上市公司回购公告所需资金总额
的 90%;
   (二)授信期限:3 年;
   (三)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403)。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
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
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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