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6-05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书暨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同意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并
在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东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
项 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与成都温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并成
立了全资子公司成都东鹏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基地”)负责“东
鹏饮料成都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
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成都基地与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泉社区9组
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全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系自有或自筹资
金。
三、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的上述土地使用权,有利于顺利推进“东鹏饮料集团成都生产基地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该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西南及西北地区的市场覆盖与供
货响应能力,有效缩短物流半径、降低运输成本,并增强供应链协同效率和区域
服务支持水平。预计该基地的建成投产,将对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
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
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按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有关部门审批
手续、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对风险因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
险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