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飞荣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颖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俊 联系电话:0755-835162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募集 是
资金管理、内控、内审、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已查询 1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审阅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规划,持续深耕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主营业务,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技术
创新与工艺优化持续强化内生增长,稳步推进
公司各业务发展。公司凭借在自身材料研发、
精密制造及整体解决方案上的综合优势,在各
核心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得到有效提升,同时,
公司持续提升全产业链的运营效率与成本费用
管控能力,并加大在 AI 智能终端、服务器液冷
散热、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新兴市场渗透与
研发投入,紧跟客户需求打造研产销的核心竞
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筑牢根基。2025 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652,668.57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24.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6,45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1,643.21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60.89%。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
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项目实施主体由
全资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变更为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广东飞荣达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项
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
官和路东延线南侧地段 TD2021(NH)WG0042 地
块,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 A628-0042
地块。项目建设期由变更前 3 年(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变更为 3 年(即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相关器件建设项
目投资进度为 36.94%,该项目已于 2025 年 9 月
份完成封顶,2026 年发行人将重点推进装修和
设备安装工作。保荐机构提请发行人持续关注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情况,积极加强投资者沟通
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
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提
请发行人关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并
保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中
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江苏中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承诺 2025 年
度净利润达到 5,500 万元,最终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986.21 万元,2025 年度
江苏中煜已实现当期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
保荐机构提请发行人持续关注 2026 年度江苏中
煜橡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同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部分内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专题培训,培
训内容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背景和
主要修订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强调了新形势
下严格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无
务、管理、核心技术等重大变化)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是 无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是 无
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无
重大遗漏的承诺。
是 无
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无
出的业绩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林 颖 高 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