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 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接受委托,担任上
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万密封”、“上市公司”或“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按
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具
本持续督导意见。
诺上述有关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致的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确信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
责任。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下列含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公司、本公司、上
指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唯万密封
本次交易、本次重
组、本次重大资产 指 上市公司唯万密封向雷元芳、雷波等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51%股权
重组
雷元芳、雷波、李锡元、陈旭、李厚宁、古年年、钟慧芳、黄燕珊、
交易对方 指 上海垣墨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广州创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
限合伙)
标的公司、上海嘉
指 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诺
《现金购买资产
指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协议》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雷元芳、雷波、李锡元、陈旭、古
年年、李厚宁、钟慧芳、黄燕珊、上海垣墨企业管理事务所(普通合
《业绩补偿协议》 指
伙)及广州创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嘉诺密封技术
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
中信建投证券、本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重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向雷元芳、雷波等 10 个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收购其
所合计持有的上海嘉诺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上海嘉
诺 51%股权,取得其控股权,并将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上海嘉诺 51%股权。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以及换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交易对方所持有的上海嘉
诺 51%股权已经过户至唯万密封的名下,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上海
嘉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出具了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
主要内容已在《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中披露。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交易各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关注各项承诺履行的进度,并敦促承诺各
方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三、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2024 年度重大
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2025 年业绩承诺金额 2025 年业绩承诺实现金额 是否实现业绩承诺
注:上述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际实现金额为已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和超额业绩损
益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亦不考虑目标公司因内部
重组导致资产评估增值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标的公司 2025 年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为 6,673.31 万元,业绩承诺金额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查阅业绩补偿相关协议、相关财务会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
告,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了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要产品包括液压密封件、液压密封包等液压密封产品,以及气动密封件、油封、
履带密封等其他密封产品,已形成包括工程机械、煤矿机械、农业机械及工业自
动化四大业务板块,产品应用涵盖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破碎锤等工程机械
液压油缸密封系统以及煤机的液压支架密封系统和工业机器人、自动化生产设备
等气动密封系统。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液压气动密封件制品行业的公司之一,一
直致力于密封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生产,自主生产和产品选型采购相结合构建了
完整的密封产品体系,并在行业内较早立足于对客户需求的精准分析,以密封包
的形式向客户提供密封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对密封系统性能的整体需求。
(二)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营业收入 76,892.25 71,55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67.35 7,839.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3 0.4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3 0.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15 5.57
项目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总资产(万元) 127,600.07 143,33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93,036.68 97,850.34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各项业务发展良好,通过
整合标的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一)公司治理与运行情况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开展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上市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截至本
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督导期内,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照公布的重
组方案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实际实施方案与公布的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本次
交易各方将继续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七、持续督导总结
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过户已经完成,且履行
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按照承诺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存在
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各方均按照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相关责任和义
务,无实际实施的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差异的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
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本独立财务顾问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继续关注本次交易相
关方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张吉喆 侯荣正 黄效东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