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华特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特气体”“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华特转
债”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华
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58 号),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特气体”)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6,4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000,000 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
年,即自 2023 年 3 月 21 日至 2029 年 3 月 20 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3.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3 号”文同意,公司 64,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特
转债”,债券代码“11803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
特转债”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9 年 3 月 20 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特转债”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84.22 元/股。历次转股价
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 25,000 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以及实施完毕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自 2023 年 7 月 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83.81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因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 9,300 股的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鉴于归属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小,经计算,“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83.7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
调整“华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因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0.80 万股,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综上“华特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7 月 5 日调整为 83.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8)。
因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8.10 万股,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本次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综上“华特转
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7 月 3 日调整为 82.7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
因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8,556 股股份的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月 23 日调整为 82.7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截至目前,“华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82.75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华特转债”的赎回条款情况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
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
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华特转债”当期转股价 82.75 元/股的 130%(即 107.58 元/
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华特转债”的决定
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特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特转债”全部赎回。同
时,为确保本次“华特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华特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华特转债”的
情况。如未来上述主体交易“华特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华特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如“华特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要求,“华特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
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
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如投资者持有的“华特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
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
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华特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
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特气体行使“华特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人对华特气体本次提前赎回“华特转债”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