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8 证券简称:稳健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9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
号楼 42 层。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
议。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全先生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67 人,代表股份 417,842,2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8 人,代表股份 411,013,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809%。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9 人,代表股份 6,828,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72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5 人,代表股份 8,457,5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251,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86%;反对 47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弃权 1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66,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143%;反对 47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7%;弃权 1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7,236,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50%;反对 49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2%;
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51,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346%;反对 493,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00%;弃权 1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4%。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
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66,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00%;反对 34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
弃权 29,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8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31%;反对 34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8%;弃权 29,4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607,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3,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7,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548%;反对 5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81%;弃权 253,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71%。
关联股东稳健集团有限公司、方修元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479,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345%;反对 2,122,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94,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605%;反对 2,122,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907%;弃权 240,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88%。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193,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447%;反对 5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0%;
弃权 113,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808,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285%;反对 5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5%;弃权 113,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0%。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04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88%;反对 551,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19%;
弃权 247,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5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524%;反对 551,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56%;弃权 247,9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
(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57,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79%;反对 34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7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476%;反对 342,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01%;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92,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0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7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04%;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92,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0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7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04%;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76,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24%;反对 32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5%;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9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711%;反对 323,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66%;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92,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0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74%;反对 307,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04%;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9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5%;反对 30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0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33%;反对 30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4%;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78,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30%;反对 32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9%;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93,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995%;反对 321,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83%;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7,493,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65%;反对 30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4%;
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0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733%;反对 30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44%;弃权 42,4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姚鹏律师、何小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广
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