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3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公告编号:2026-053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共 37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03,944,818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2369%(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账户的股票数量,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86,950,30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3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994,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071%。
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不含 5%)股份的股东。
中小股东共 37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7,389,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28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
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同意 600,962,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2%;
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0%;弃权
份总数的 0.03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0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498%;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56%;弃权 19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7%。
同意600,936,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18%;
反对2,7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0%;弃权
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81,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979%;反对 2,79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56%;弃权 2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5%。
同意 600,95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54%;
反对 2,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02,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239%;反对 2,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939%;弃权 1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2%。
同意 600,963,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3%;
反对 2,7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4%;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408,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555%;反对 2,7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94%;弃权 18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1%。
同意600,16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3%;反
对3,66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7%;弃权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0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361%;反对 3,66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692%;弃权 1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7%。
同意602,21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8%;
反对1,6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弃权
股份总数的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65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246%;反对 1,6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4%;弃权 1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0%。
同意600,69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24%;反
对3,05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5%;弃权1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143,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293%;反对 3,0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562%;弃权 19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4%。
同意 600,863,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97%;
反对 2,8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0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782%;反对 2,8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63%;弃权 25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6%。
同意13,24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614%;反
对3,8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17%;弃权2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46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24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614%;反对 3,89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717%;弃权 2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9%。
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傅梅城、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
表决。
同意 601,448,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6%;
反对 2,37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2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9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6437%;反对 2,370,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329%;弃权 12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34%。
同意602,190,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6%;反
对1,6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弃权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635,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131%;反对 1,6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69%;弃权 1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0%。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593,978,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98%;
反对 9,746,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7,423,5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890%;反对 9,746,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93%;弃权 2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1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592,931,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765%;
反对 10,83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3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76,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694%;反对 10,831,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886%;弃权 18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20%。
同意599,823,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5%;反
对3,9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76%;弃权2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268,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77%;反对 3,9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01%;弃权 2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2%。
同意592,886,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89%;反
对10,844,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56%;弃权2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31,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4072%;反对 10,844,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599%;弃权 2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9%。
同意 592,882,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83%;
反对 10,84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27,6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871%;反对 10,844,1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593%;弃权 21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36%。
同意 593,548,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785%;
反对 10,173,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4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 6,993,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35%;反对 10,173,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5048%;弃权 2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