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五月
江苏·苏州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和《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要求。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
正常程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发言,应当在股东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出
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发言人数以 5 人为限,超过 5 人时,以持股数多的前 5 名为
限,股东发言按持股数多少安排先后顺序。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发
言,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股
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主持人可根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内容,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
高管等相关人员回答每位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
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七、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八、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对大会全部议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参加会议的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401 会议室(江苏省苏州
市高新区运河路 99 号)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益明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会议议案】
【审议表决】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议案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母公司及
合并的利润表、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的现金流量表、2025 年度母公司及合并
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审计结果,2025 年度公司
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1,544,043,807.57 2,459,811,846.72 -37.23
营业成本 1,481,008,486.49 2,200,054,280.70 -32.68
销售费用 10,782,293.94 12,898,171.88 -16.40
管理费用 106,043,611.08 111,270,810.23 -4.70
研发费用 84,587,016.24 99,049,972.97 -14.60
财务费用 54,897,994.67 56,779,886.98 -3.31
资产减值损失 -3,622,947.13 79,243,887.15 -104.57
信用减值损失 -51,211,474.70 -27,331,149.72 -87.37
投资收益 2,079,292.74 -7,673,056.56 127.10
营业利润 -242,619,068.12 16,055,519.20 -1,611.13
所得税费用 -8,501,977.88 6,898,358.09 -223.25
净利润 -236,865,193.21 4,370,613.32 -5,519.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160,988.42 8,583,076.40 -2,828.17
现营业利润-242,619,068.12 元,比上年减少 1,611.13%,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234,160,988.42 元,比上年减少 2,828.17 %,其构成情况如下:
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收入减少所致。
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收入减少与之相应的成本减少所致。
少所致。
加所致。
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收账款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减少,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减少及成本费用增加导致利润总额减少。
二、2025 年末财务状况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增减(%)
货币资金 283,032,003.27 357,757,717.74 -20.89
应收票据 24,581,251.73 9,642,767.84 154.92
应收账款 614,089,199.21 843,551,711.45 -27.20
合同资产 1,359,259,087.38 1,736,243,903.61 -21.71
预付款项 6,077,810.35 5,537,303.02 9.76
其他应收款 68,130,498.67 12,055,829.98 465.12
存货 2,604,969.99 6,819,455.30 -61.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107,285.37 19,616,832.68 -2.60
其他流动资产 63,572,491.71 58,021,386.73 9.57
长期应收款 56,504,200.38 108,097,677.03 -47.73
长期股权投资 15,620,190.23 39,952,208.01 -60.90
投资性房地产 6,470,919.48 7,610,263.95 -14.97
固定资产 491,931,045.99 504,248,808.10 -2.44
无形资产 576,904,999.52 637,421,460.84 -9.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393,315.28 14,942,212.51 -23.75
短期借款 779,045,768.88 750,670,400.37 3.78
应付票据 22,800,000.00 43,650,749.03 -47.77
应付账款 1,422,935,117.81 1,774,887,207.83 -19.83
预收款项 1,484,370.97 1,261,687.68 17.65
应付职工薪酬 38,250,293.37 28,229,483.40 35.50
应交税费 3,413,797.98 4,319,798.79 -20.97
其他应付款 17,668,502.30 28,910,134.88 -38.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1,399,102.18 70,904,127.95 28.91
其他流动负债 176,530,663.25 212,642,566.56 -16.98
长期借款 582,388,876.44 676,809,806.64 -13.95
股本 595,960,158.00 595,960,158.00 0.00
资本公积 239,520,535.04 239,520,535.04 0.00
库存股 119,628.78 119,628.78 0.00
盈余公积 63,317,927.42 63,317,927.42 0.00
未分配利润 -389,670,736.78 -155,509,748.36 -150.58
少数股东权益 29,227,213.28 36,121,848.25 -19.09
主要系客户以票据方式结算增加所致。
材料减少所致。
合伙)所致。
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方式减少所致。
三、2025年度现金流入流出情况
减少 312,324,884.78 元,降幅 151.46%,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减少所致。
四、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额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01 -0.40 4,0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01 -0.40 4,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2 -0.06 -0.46 -766.67
收益(元/股)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如下: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160,988.42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
净利润-119,406,974.92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73,155,735.52 元,截止 2025 年年末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92,562,710.44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的
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
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如下:
根据 2025 年度公司效益情况,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
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构成。具体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基本工资 年终奖 合计
备注:董事顾龙棣先生、刘纯坚先生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
审议。内容如下: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
-389,670,736.78 元,实收股本 595,960,158.00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亏损的原因
房地产市场持续深度调整,且受ST影响,公司开发业务项目同比下降,潜在开
发项目推进不及预期。导致报告期内业务开拓受阻,业务规模萎缩,业务收入
减少。
二、应对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对经济环境及行业变化,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公司发展
战略,努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弥补亏损的主要措施如下:
聚焦核心优势业务板块与重点区域,全面精简、收缩、剥离非核心区域及
低效业务;深耕做实做透本地及优势存量市场,强化区域深耕,提升区域市场
占有率与项目盈利质量。集中技术、资金、人才等优质资源加码装配式装修等
领先赛道,做强做优“柯系精工”等拳头产品,同步推进装配式产品海外市场
布局与出海拓展,培育增量业务赛道。
主动开拓优质新兴市场,挖掘高质量业务机会,持续拓宽增收渠道。紧抓
产业整合与投资并购机遇,有序拓展新兴业务赛道、延伸产业链布局,丰富盈
利模式,培育核心第二增长曲线,为公司长远稳定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全面梳理存量资产台账,持续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通过资产处置、对
外租赁、合作运营、资源整合等多元化方式,盘活闲置、低效、沉淀资产,快
速回笼流动资金;合理压降有息负债,严控财务成本,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
率、资金流动性与整体抗风险能力。
建立健全应收账款全周期管控与专项催收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实行专人
专项管理,分类分级推进款项清收。加大逾期账款、长账龄欠款催收力度,通
过对账函确认、商务协商、履约约束、法律维权等多维度手段加速回款。严格
优化回款考核机制,持续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夯实公司经营基本面。
全面推行精细化成本管控,从项目采购、施工管理、运营费用等全链条压缩
不合理开支,严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成本。完善项目全流程管控体系,
强化项目成本测算、过程管控与竣工结算管理,杜绝项目亏损隐患。优化组织架
构与人员配置,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全方位实现降本、提质、增效,持续扭转经
营颓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监管
规则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
议。
上 述 制 度 全 文 已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八: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内容
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鉴于公司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事项。
二、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例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苏州市
有关主管机构的审批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九: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对公司第六届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
刘纯坚先生、顾佳先生、唐郡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
现提交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纯坚先生,1978 年 1 月生,博士。目前担任上海英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2013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英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月至今,任深圳英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英众翊视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伙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途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英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英众世纪(北京)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英憬智能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英铨智能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英众电子销售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2022 年 5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上海谥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2022 年 6 月至今,任湖北英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安徽英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执行董事;2023 年 5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上海英众云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
代表人、执行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燚潇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上海六联电子销售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上海六联智能
终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英众联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立联讯达智能终端有
限公司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智众联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淮南英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4
年 11 月至今,任建湖众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4 年 11 月
至今,任深圳智众纪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
任上海霄擎算力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5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元维杉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江苏智
众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英众世纪(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芯享联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法定代表人;2025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厚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 年 1 月起任公司董事。
刘纯坚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英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佳先生,1986 年 11 月出生,本科,工程师。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3 月
任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5 年至今任苏州柯利达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至今任昆山管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7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易
施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7 月至今任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4 月至
今任西昌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苏州艾柯嘉建筑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职苏州柯利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职苏州柯利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3 月任
职安徽柯利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2 月任职苏州柯利达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顾佳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本公司股票 427,410 股,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郡女士,1988 年 10 月出生,本科。曾任成都泰信建设有限公司销售顾问;
年 7 月至今历任上海英众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IPO 执行经理、投融资副总监;
代表;2026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盛浦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唐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十: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对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薛誉华先生、雷少辉女士、
葛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现提交
本次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誉华先生,1965 年 10 月出生,博士,教授;1987 年 7 月至 2026 年 2
月,在苏州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
目前兼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亚电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薛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雷少辉女士,1970 年 5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土地估
价师。曾在铜川市耀州窑博物馆、西安帆布厂、西安裕民毛纺公司从事财务工
作;1996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0 月,在西安希格玛集团工作,历任希格玛会计
事务所部门经理、新兰特资产评估公司副总经理,希格玛不动产评估咨询公司
副总经理、杨凌分所副所长;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4 月担任陕西衡兴会计师
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兼所长;2009 年 4 月至今担任陕西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董事长。
雷少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葛卫东先生,1968 年 10 月出生,硕士,建筑工程师。曾任苏州锦富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管理合伙人。目前兼任苏州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