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9:25、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208,342,9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99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2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3,739,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0%。其中,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76,517,079 股,其中回购专户股份数量
为 8,733,000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0,847,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4%;
反对 3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弃权
份总数的 0.421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480,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15%。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0,807,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5%;
反对 1,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51%;弃权
份总数的 0.076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440,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4328%;弃权 16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96%。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茅庆江先生所持股份数量为 178,023,228 股,对本
提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结果:
同意 32,741,3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00%;
反对 1,15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5%;弃权
份总数的 0.47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397,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4.9798%;弃权 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35%。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0,848,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83%;
反对 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2%;弃权
份总数的 0.421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6,482,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54%。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总表决结果:
同意 211,58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34%;
反对 3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2%;弃权
份总数的 0.076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7,21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96%。
上述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数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中所载明
的议案相符,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