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企业总部园 C1 栋 9 楼公司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理人共 153 人,代表股份数 286,913,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0.31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
表股份数 280,11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8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数 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96%。
人共 146 人,代表股份数 7,151,8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份数 351,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数 6,800,3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296%。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
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286,315,3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138,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483%。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53,3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6313%;反对 459,8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299%;弃权 138,66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1.938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
表决结果:同意 286,306,7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144,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50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544,7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5110%;反对 462,4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663%;弃权 144,66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2.0227%。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093,70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6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0210%。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31,7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322%;反对 759,80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238%;
弃权 60,36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的 0.844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286,390,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6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4%。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28,0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2.6758%;反对 462,4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6.4663%;弃权 61,36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858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配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286,09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6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0.0212%。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30,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8.5174%;反对 760,3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6316%;
弃权 60,860 股
(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851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285,973,8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弃权 14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91%。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11,8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8563%;反对 799,1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1742%;弃权 140,8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1.969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反对 882,66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3417%;
弃权 109,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1.5319%。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159,64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86.1264%;反对 882,66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2.3417%;弃权 109,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1.5319%。
本议案涉及薪酬方案,关联股东南京科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周
旭明、南京科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杨军、陶龙明、曹晓如、
何驰、孟海斌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冯曼律师和王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