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6-021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4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
年5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瑞鹄汽车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共173人,代表股份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2人,代表股份59,783,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8.560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28,858,402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7867%。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71人,代表股份1,987,702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9496%。
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3,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8,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4,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65,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11,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62,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904%。
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59,779,10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88,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9,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2,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8,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96,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58,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04,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541,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87,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王文豪律师、车继晗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