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 年 5 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
会议室。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00,627,155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683%。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84,984,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833%。
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642,4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1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4,312,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7%。
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
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9,093,871 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1,749,000 股,该回购股份
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7,344,871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80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9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3084%,反对 2,79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503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1879%。
表决结果:同意 797,89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75,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8772%,反对 2,731,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0858%,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370%。
表决结果:同意 797,82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1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4481%,反对 2,771,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639%,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1879%。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0,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0%,反对 2,942,1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56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664%。
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
本次股东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673,828,19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70,164,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4018%,反对 3,487,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3678%,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决股份总数的 1.2304%。
表决结果:同意 797,645,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31,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1688%,反对 2,787,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4792%,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1.3519%。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1,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7%,反对 2,942,6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601%,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622%。
表决结果:同意 797,84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28,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5488%,反对 2,775,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32%,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580%。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2,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58,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582%,反对 2,775,4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19%,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1.2499%。
表决结果:同意 797,739,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25,0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8250%,反对 2,711,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461%,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1.22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徐
伟民、黄轲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