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4 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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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6-046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15:00。
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128,315,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2.08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8,040,29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5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75,1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6,67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 316,238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6,353,762 股,下同。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27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3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7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4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026%;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9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8,040,192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9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8,040,192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9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8,040,192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85,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7%;
反对 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7%;弃权 9,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3881%;反对 22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该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39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玉田、石章琴、东台昌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豪讯宇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128,040,192 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305,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4%;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39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乔诗璐律师、赵彤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参
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会,其参会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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