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任何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本次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本次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相关文件。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励对象条件,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
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
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