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睡科技”、
“公司”、
“发行人”或“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持
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
作为其保荐机构,于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
督导期已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上市规则》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任何质询和调查。
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保荐代表人: 赵言、姚诚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趣睡科技 股票代码 30133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成都趣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趣睡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engdu Qushu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Qushui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268 号 1
注册地址
栋7楼8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41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 1268 号 1
办公地址
栋7楼8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610041
公司网址 http://www.8hsleep.com
电子信箱 8h@8hsleep.com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
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专业沟
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合规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
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言、章志皓。
持续督导工作,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中金公司决定委派尚
林争先生接替章志皓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变更
及其理由
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不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规定,中金公司决定拟委派姚诚先生接替尚林争先生继续履行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
司该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事项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作
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实际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调整募投项目投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投项目重新论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该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募
投项目投资计划事项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的
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战略目标,综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投项目实际完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公司该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
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事项是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
因素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战略目
标,综合判断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 2024 年对“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家居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在
中心建设项目”和“数字化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并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了重新论证。
保荐机构对上述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子公司为“家居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上述主体的注册地址作为募投项目具
体实施地点,并向上述主体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实 同时使用募集资金以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投入 3,000 万元至杭州子公
施主体、实施地 司,以无息借款的形式投入不超过 7,680 万元至杭州子公司,借款期限
点并使用募集资 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至募投项目投产之日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
实缴出资及提供
无息借款以实施 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
募投项目 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
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部分募投项目增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
加实施地点 案》 ,新增“浙江省宁波市”为公司“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
实施地点。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
核查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为“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
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向上述主体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新增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保荐机构对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
意见。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
募集资金置换以 费用 2,556,758.21 元(不含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 2023 年 9 月 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时点余额为 2.93 亿元,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的使用额度 2.9 亿元相比,超出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 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同时,针对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进一步明
确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保荐机构对上述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第四次会议,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A 股
发行前确定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署相关文件事宜。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子公司为“家居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并增加上述主体的注册地址作为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并向
上述主体实缴出资及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使用募集资金
以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投入 3,000 万元至杭州子公司,以无息借款的形
式投入不超过 7,680 万元至杭州子公司,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计
算,至募投项目投产之日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
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
后续具体工作。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限公司为“全系列产品
升级与营销拓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向上述主体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
作。公司仅在董事会中笼统的对该项目的后续工作进行授权,未编制单
独议案审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睡科技有
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同时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
支行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全系列产品升级与营销
拓展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针对上述未单独审议新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情况,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重新梳理、解读,确保今后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不再出现类似失误。
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趣睡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宁波趣
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目前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展募投项目建
设及公司新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
见。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程中存在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只能通
过公司基本户支付;部分广告推广平台不支持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支付;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公司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对员工电脑等办公用品集中采购统一支付等情
况。鉴于上述客观原因,导致部分支出无法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划转
或者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不符合操作实践,为了不影响募集资金建设
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
项,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万元,其中置换募投项目人员工资 458.08 万元,占比 46.76%;置换平
台推广费 497.63 万元,占比 50.80%;置换统一采购固定资产 17.13 万元,
占比 1.75%,其他零星小额置换 6.76 万元,占比 0.69%。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由于上述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使用募集
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合计 222.29 万
元,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其中置换募投项目人员工资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存在客
观情况无法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行为进行规范。公司另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对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期
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979.60 万元进行追认,同时同意公司
对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已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
保荐机构对上述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相关事项整改
因公司存在以下事项:(一)于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超出审议额度 300 万元。
对于超额部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公司
上市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垫付与募投项目相关的研
发人员工资、固定资产采购款和营销推广费用等款项,再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垫付资金 979.6 万元,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子公司 2023 年新开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经公司董事
会审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成都趣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勇、钟兰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6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趣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59 号),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序号 事项 处理情况
公司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整改报告》的议案,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
露了《关于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发生。
五、募集资金误转
万元由一般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错误汇款 1,767 元的情形,公司发
现之后及时将误转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错误汇款资金退回原账户。
保荐机构及公司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
强学习《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
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
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对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保荐工作中的
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保荐工
作开展的情形。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责地
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市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及时审
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
期间,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市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存在超额使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未编制单独议案审议开设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的事项以及募集资金误转的情形。公司已对超额使用 3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对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编制单独议案审议,就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审议、对存在客观情况无法直接从募
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行为进行规范。此外,公司对相关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整改,避免类
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已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学习《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上述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
响。
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遵守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仍有部分尚未使用
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核查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