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252 债券简称:银邦转债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9:15-15:00。
楼附楼 5 楼多功能厅。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计355人,代表股份338,750,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131%。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所持股份数335,493,6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7人,代表股份3,257,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3%。
(3)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共 348 人,代表股份 3,257,2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963%。
(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3,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3%;
反对 4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9,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40%。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1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2%;
反对 49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9%;弃权 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5,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6%。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0,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6%;
反对 4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弃权 3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7,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46%。
提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0,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5%;
反对 4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5%;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6,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69%。
提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1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1%;
反对 49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8%;弃权 3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5,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0%。
提案 6.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26,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3%;
反对 4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7%;弃权 3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33,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7%。
提案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21,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86%;
反对 49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6%;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5%。
提案 8.00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079,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66%;
反对 1,6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5,9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0.1461%;弃权 3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35%。
提案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206,9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5%;
反对 5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4%;弃权 3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86%。
提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566,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04%;
反对 1,1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5.4130%;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5%。
提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7,57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22%;
反对 1,14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5.2288%;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5%。
提案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61,116 股,沈健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8,507 股,李如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75,103 股,张莉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8,506 股,徐美芳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50,808 股,曹磊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67,611 股。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5,002 股。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81,598 股。
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5,001 股。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7,303 股。
提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70,279 股,蒋薇倩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64,277 股,张陆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6,649,286 股,王晓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76,774 股。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70,772 股。
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155,781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书庆律师和许雨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