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7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4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已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发布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171,051,0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9.39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146,420,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2.28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24,630,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1128%。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86 人,代表股份 65,716,79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0 人,代表股份 41,126,03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7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6 人,代表股份 24,590,7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01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等议案,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
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了表决;具体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29,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60%;反
对 34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弃权 874,89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1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9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13%。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二: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三:审议《关于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五:审议《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39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4%;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1%;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97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7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69%。
关联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六: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七: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八:审议《章程修正案》、《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84,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8%;反
对 1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55,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49,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5%。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九: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2%;反
对 1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 1,056,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7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18,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2%。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52,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2%;反
对 1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9%;弃权 1,056,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17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518,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82%。
根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1,671,098 股
同意股份数:159,088,677 股
同意股份数:155,684,977 股
同意股份数:152,407,103 股
同意股份数:160,155,293 股
同意股份数:234,700 股
同意股份数:26,407,405 股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0,671,098 股
同意股份数:50,077,277 股
同意股份数:43,967,847 股
同意股份数:49,268,348 股
同意股份数:108,351,173 股
同意股份数:234,700 股
同意股份数:26,407,405 股
根据表决结果:孔祥洲先生、王伟先生、冯波先生、刘佳先生、王传启先生当
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60,388,589 股
同意股份数:160,432,278 股
同意股份数:159,777,170 股
同意股份数:256,900 股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530,846 股
同意股份数:66,880,805 股
同意股份数:77,183,543 股
同意股份数:256,900 股
根据表决结果:徐泓女士、杜至刚先生、丁振华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淼晖律师、苏妍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