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健康: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4 19: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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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07         证券简称:民生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9 人,代表股份 249,922,19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的 70.51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48,644,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15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1,277,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60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3,439,71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161,75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6 人,代表股份 1,277,9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606%。
   (三)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蓝锡霞、陈程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9%;
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4%;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6,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688,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
反对 2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6,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3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
反对 1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38,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5%;
反对 1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3%;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5,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39,3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9%;
反对 1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6,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32,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
反对 1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弃权 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6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646,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
反对 2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64,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681,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7%;
反对 2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9,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68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2%;
反对 2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7%;弃权 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7,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9%。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同意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8,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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