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6-030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 国工 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中材国际”)《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600 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予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6 年 2 月 27 日,
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2026
年 2 月 28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临 2026-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日,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关于提前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劳动合同期满
不续约,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
价格和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
根据上述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约定,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预留授予 1 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共计 6,600 股。
期届满,6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3,077,979 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600 股,本次回购注销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号:B882070466),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
上述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 6,6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
销手续。
预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21,819,524 股变更
为 2,621,812,924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数
数量 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0 -6,60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21,812,924 0 2,621,812,924
合计 2,621,819,524 -6,600 2,621,812,924
四、说明及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说明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
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承诺
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
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
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序并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格符合《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
销尚需办理完毕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且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减少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完毕相应的减资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