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天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负责江天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机构对公司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履行了事前审
阅程序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类规则制度,包括但不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 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效执行规则制度的情况 则》的规定,修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本督导期内,公
司相关规则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做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工作,定期
获取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查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
查。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查阅历次三会文件、获取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按照规定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市
时间未满 3 个月,不适用定期现场检查,且本督导期内
公司未发生需要保荐机构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
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本督导期内,公司
不存在需整改事项。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相关重大风险已在招股说明书、2025 年年
报中进行披露,本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
质押冻结情况
无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江天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程星 万能鑫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