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107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84,56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47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518,4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946,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518,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0%。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3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0,379,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43%;反对 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5%;弃权 7,7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2%。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
(三)审议通过了
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499,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张耀华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8,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
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艺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3,600,000 股,作为公司
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薛伟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2,240,000 股,作为
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红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5,400,000 股,
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朱玲玲女士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9,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钱一先生所持表
决权股份数为 1,183,200 股,作为公司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上海英帕学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18,000,000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2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专户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3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5,002,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2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9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84,929,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0,30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9%;反对 1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66%;弃权 1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