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核查意见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和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 2022 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
的 14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4554 万股;同
意公司为 2023 年激励计划符合归属条件的 3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32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