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2),其中:
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刘晓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的告知函》,刘晓旭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取得的股份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 2026 年 2 月 25 日 31.20 60,400 0.0108%
刘晓旭 集中竞价 2026 年 3 月 12 日 32.65 31,220 0.0056%
集中竞价 2026 年 5 月 12 日 38.79 121,000 0.0215%
注:上表中减持均价及计算股份占总股份的比例时,尾数进行四舍五入计算。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50,496 0.1514% 637,876 0.1136%
刘晓旭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624 0.0379% 4 0.0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637,872 0.1136% 637,872 0.1136%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刘晓旭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