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5 证券简称:张小泉 公告编号:2026-039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张小泉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解除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获悉上述情况后,公司及时向张小泉集团进行问询,并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收到张
小泉集团出具的《关于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有关具
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剔除回购
解除冻结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份后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类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否 1,300,000 2.95% 0.86% 2026 年 4 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 司法再冻结
合计 9,870,000 22.41% 6.52% -
注:1、“占剔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
购股份数后股本 151,427,676 股计算所得,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
司法再冻结、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累计被司法冻 累计被司法 合计占其 合计占剔除回
累计被司法再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结股份数量 标记股份数 所持股份 购股份后公司
结股份数量(股)
(股) 量(股) 比例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0 0 0 0.00% 0.00%
注:“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 156,000,000 股计算所得,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小泉集团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
情况如下:
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合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张小泉集团 44,043,709 28.23% 0 0.00% 0.00%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向涉及保全、
执行张小泉集团财产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中止执行,相关法院受理申请
并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司法再冻结所致。
股 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 44,043,70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3%(占剔除回
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29.09%)
,杭州富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泉投资”) 持
有张小泉集团 99.9981%股权,富春控股持有富泉投资 100%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及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等 69 家关联公司已进入
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重整实施可能导致富春控
股、富泉投资、张小泉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调整。
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努力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以保障上市公司稳健经营。
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