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 春兴 公告编号:2026-05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
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4,918.51 万元。
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19 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73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
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 10%的范围内对宁夏
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均已完结,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4 次。46 名从业人
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宇先生,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过苏豪汇鸿(600981.SH)、苏豪时尚(600287.SH)、春兴精工(002547.SZ)、江苏
国信(0026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取得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
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巧梅女士、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综合情况
确定。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26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205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履职能力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该所在开
展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
允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到位,审计工作流程规范、执业行为合规有序;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