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ZCZL Industrial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創智領(鄭州)工業技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在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碼:00564)
關連交易
有關受讓基金份額的進展公告
茲 提 述 中 創 智 領(鄭 州)工 業 技 術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日 期 為 2025 年 9 月
告 所 用 詞 匯 與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本 公 司 謹 此 知 會 本 公 司 股 東 及 潛 在 投 資 者 受 讓 基 金 份 額 的 進 一 步 進 展。
泓 楷 基 金 是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河 南 資 產 基 金」)為 特 定
投 資 目 的 而 專 門 發 起 設 立 的 私 募 基 金,僅 定 向 投 資 於 超 聚 變 數 字 技 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前 稱「超 聚 變 數 字 技 術 有 限 公 司」) (「目 標 企 業」或「被 投 資 企 業」)。泓 楷
基 金 以 股 權 受 讓 方 式 向 目 標 企 業 進 行 投 資,以 取 得 目 標 企 業 相 應 比 例 的 股 權。
目 標 企 業 是 一 家 雲 計 算 與 IT 基 礎 設 施 提 供 商,以 智 算 化、國 產 化、多 樣 化、綠
色 化 為 目 標,致 力 成 為 定 義 新 一 代 綠 色 智 能 算 力 網 絡 體 系 能 力 的 廠 商。目 標 企
業 在 全 球 部 署 8 個 研 發 中 心 與 4 個 供 應 中 心,設 立 6 個 全 球 技 術 服 務 中 心 與 7 大
地 區 部,服 務 全 球 100 多 個 國 家 和 地 區 的 10,000 多 家 客 戶,覆 蓋 運 營 商、金 融、互
聯 網、政 企 等 行 業。目 標 企 業 擬 於 境 內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並 已 於 2026 年 4 月 25 日
完 成 上 市 輔 導 工 作。據 董 事 經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知、所 悉 及 所 信,目 標 企
業 的 第 一 大 股 東 為 河 南 超 聚 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其 最 終 實 益 擁 有 人 為 河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國 有 資 產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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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泓 楷 基 金 向 目 標 企 業 的 投 資 已 經 完 成,其 於 2025 年 10 月 以 股
權 受 讓 形 式,以 人 民 幣10,578萬 元 受 讓 目 標 企 業 約0.3141%的 股 權;因 目 標 企 業 後
續 進 一 步 增 資 擴 股,泓 楷 基 金 於 目 標 企 業 的 股 權 比 例 已 被 動 攤 薄 至 約 0.2854%。
於 泓 楷 基 金 的 投 資 款 中,河 南 資 產 和 本 公 司 分 別 出 資 人 民 幣 5,578 萬 元 及 人 民
幣 5,000 萬 元。本 次 投 資 不 構 成 本 公 司 於 香 港 上 市 規 則 第 14 章 項 下 須 予 公 佈 的 交
易。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已 完 成 向 泓 楷 基 金 實 繳 出 資 人 民 幣 5,050 萬 元(含
人 民 幣 5,000 萬 元 出 資 對 應 的 1% 基 金 管 理 費,即 人 民 幣 50 萬 元),對 於 本 公 司 原
定 受 讓 的 泓 楷 基 金 份 額 中 的 剩 餘 部 分(即 人 民 幣 15,150 萬 元),本 公 司 將 不 會 再
實 繳 出 資。
未 來 泓 楷 基 金 可 通 過 如 下 方 式 退 出 被 投 資 企 業:(i) 被 投 資 企 業 首 次 公 開 發 行
股 票;(ii) 被 投 資 企 業 被 並 購;(iii) 被 投 資 企 業 股 權╱股 份 轉 讓;(iv) 被 投 資 企 業
清 算;或 (v) 其 他 合 法 合 規 的 退 出 方 式。
泓 楷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為 河 南 資 產 基 金,泓 楷 基 金 由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負 責 投 資
及 退 出 決 策。河 南 資 產 基 金 主 要 負 責 投 資 運 營 管 理 及 決 策 的 專 業 團 隊 主 要 人
員 履 歷 如 下:
崔 凱 先 生,研 究 生 學 歷,中 共 黨 員,高 級 經 濟 師,現 任 河 南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總 經 理、河 南 資 產 基 金 董 事 長。崔 凱 先 生 具 有 20 餘 年 金 融、投 資 工 作 經 驗,曾
任 河 南 創 投 公 司 董 事 會 秘 書、國 開 行 河 南 分 行 行 長 助 理、中 原 信 託 公 司 董 事、
河 南 投 資 集 團 發 展 計 劃 部 主 任 等 職 務。
薛 志 鵬 先 生,本 科 學 歷,具 有 律 師 執 業 資 格,現 任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總 經 理。薛 志
鵬 先 生 具 有 近 20 年 股 權 投 資 經 驗,曾 任 中 國 信 達 資 產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省 分 公 司 業 務 四 處 處 長 等 職 務。
任 仁 先 生,研 究 生 學 歷,現 任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副 總 經 理,主 要 負 責 項 目 投 資 管 理
等 工 作。任 仁 先 生 具 有 10 餘 年 金 融、投 資 工 作 經 驗,曾 任 北 京 國 通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項 目 經 理、中 國 郵 政 儲 蓄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鄭 州 分 行 業 務 部 副 總 經 理
等 職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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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執 堯 先 生,研 究 生 學 歷,中 共 黨 員,現 任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合 規 風 控 負 責 人,主
要 負 責 投 資 項 目 篩 選、盡 職 調 查、交 易 結 構 設 計 以 及 投 後 管 理 過 程 的 風 險 控 制
工 作。李 執 堯 先 生 具 有 10 餘 年 金 融 相 關 從 業 經 驗,曾 任 中 國 工 商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省 分 行 公 司 金 融 業 務 部 行 業 經 理、河 南 資 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戰 略 運 營
部 執 行 總 監、河 南 資 產 基 金 運 營 總 監 兼 風 險 控 制 部 合 規 經 理 等 職 務。
李 孝 雲 女 士,研 究 生 學 歷,中 共 黨 員,高 級 會 計 師,註 冊 會 計 師,現 任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財 務 負 責 人,主 要 負 責 財 務 相 關 工 作。李 孝 雲 女 士 具 有 近 20 年 財 務 管 理 經
驗,曾 任 河 南 雙 匯 集 團 財 務 有 限 公 司 資 金 結 算 部 經 理 等 職 務。
河 南 資 產 基 金 已 按 照 中 國 證 券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2014 年 8 月 21 日 發 佈 的《私 募 投 資
基 金 監 督 管 理 暫 行 辦 法》等 中 國 境 內 有 關 規 則,於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在 中 國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業 協 會 登 記 為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管 理 人 登 記 編 碼 為:P1069281。河 南 資
產 基 金 具 備 發 起、設 立 並 管 理 私 募 基 金 的 資 格。
承董事會命
中 創 智 領(鄭 州)工 業 技 術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長
焦承堯
中 國,鄭 州,2026 年 5 月 14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為 焦 承 堯 先 生、賈 浩 先 生、孟 賀 超 先 生 及 李 開
順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崔 凱 先 生;而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季 豐 先 生、方 遠 先 生 及
姚 艶 秋 女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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