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
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
“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5,906,38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 月 13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北路平越壹号 T1 号楼
咨询电话:0854-2441118
咨询联系人:李建
传真电话:0854-221022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