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4 00:00: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并形成决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商晓红女士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 2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
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商晓红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商晓红女士,1969 年出生,浙江嵊州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中学历。曾任职深圳华尔美服装有限公司,2002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商晓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731,050 股,持有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800 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4.58%,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系姐弟关系,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鸿路钢构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