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 宏昌电子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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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
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职工代表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
选举林仁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林仁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
将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
  林仁宗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仁宗先生,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台湾中原大学化工系毕
业,自 1998 年起先后担任公司技术部高专、处长、副理、经理、协理,现任公
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仁宗先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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