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 中国巨石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13 21: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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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6-03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近日收到控股
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建
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分别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
竞争承诺的函》,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实际进展,拟就其
对公司的相关承诺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中国建材集团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和消除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业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
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     “……对于中国建材集团与中国中材集
团有限公司重组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重组而产生的中国建材集团与中
国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集团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
用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
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
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中国建材股份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避免和消除下属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
务相关企业的同业竞争,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做出《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
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其中承诺:    “……对于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中材股份
有限公司合并前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因前述合并而产生的中国建材股份与中国
巨石的同业竞争(如有),中国建材股份将自本承诺出具日起 3 年内,并力争用
更短的时间,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
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中国巨石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原则,综合运用委托管理、资产重组、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
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将上述承诺的履行延期 2 年。前述承诺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履行承诺延期的原因
   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自作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致力于履行上述承
诺。2020 年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协调两家 A 股上市公司(公司及中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核心
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终止了拟议交易。此
后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仍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寻求可行性方案。但
因涉及沪深港三地多家上市公司,较为复杂且需兼顾各项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因
此需要充分的时间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论证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经过多年来的分析与论证,考虑到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众股东利益保
护等要求,原《承诺》中关于采用委托管理、股权置换、业务调整等方式解决同
业竞争预计存在较大实施难度。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认为,玻璃纤维及
其制品业务整合方案应在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有利于上市公司公众股东的
利益的原则下,成熟制定、稳妥推进。
   三、承诺延期内容
   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材股份拟采用资产
重组方式履行解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在本延期履行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事项经中国巨石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5 年内履行前述解决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除前述变更外,        《关于避免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四、本次承诺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关联董事杨
国明、庄琴霞、邵晓阳、商德颖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有关
解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解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五、本次承诺延期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再次延长承诺履行期限,
是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现阶段公司将继续保持现有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中国建材集团、中国建
材股份将结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证券监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等监管要求与指
导意见,从相关各方长期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并充分考虑各方中小股东利益,
审时度势,稳妥推进方案报批审议、信息披露以及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不会利
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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