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 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交 易系统 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 间 2026 年 5 月 13 日
通 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 互 联网系 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股份。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801,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8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75,68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775,7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1,775,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86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36,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9%;
反对 25,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弃权 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5,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2,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7%;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2,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41,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
反对 7,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9,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47,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2%;
反对 14,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283,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1%;
反对 14,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2%;弃权 1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45,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夏亚萍女士、王律
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54,7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弃权 1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53,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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