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二、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53 人,代表股份 350,990,0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51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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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52 人,代表股份 59,511,06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
股份 1,52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923 人,代表股份 57,988,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86%。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912,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778%;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433,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1%;反对 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
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17,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3.8794%;反对 9,549,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917,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794%;反对 9,549,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70%;弃权 4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82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3%;反对 1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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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 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50,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3%;反对 1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弃权 4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812,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93%;反对 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弃权 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33,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9%;反对 1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9%;弃权 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2%。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493,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86%;反对 434,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8%;
弃权 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14,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60%;反对 434,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9%;弃权 6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0%。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81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01%;反对 103,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弃权 7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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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35,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57%;反对 103,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7%;弃权 7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544,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2%;反对 377,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5%;
弃权 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065,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19%;反对 377,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2%;弃权 6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0,832,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52%;反对 8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弃权 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353,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0%;反对 8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5%;弃权 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5%。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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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
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